日不在现场,但是听别人说起他率领众人如同中流砥柱,将十倍于自身的敌人赶出胡家铺子的事迹,那是何等英勇?更不要说汪旭鸿的确是死在他拳下,他进入山洞的时候已经没有任何抵抗能力了。
所以率众御敌,格杀贼首,这两项功劳当之无愧。
国士,当之无愧。”
“他为我付出,我铭记在心。我们是朋友,是兄弟,不必斤斤计较,日后兄弟之间有需要,我也会倾尽所有。”李栀在张孤桐的开导下,也想通了,淤握奇做事,是出于本心。他为李栀出生入死,只是因为李栀是他第一个朋友,第一个兄弟。
几个人开始还有些芥蒂,后来看着那叶群老实巴交跟在他们后面,他们也开始畅所欲言。
聊着聊着,已经看到了胡家铺子那黑色的轮廓。
“最后一个到的,让小叮当赏他一爪子!”淤握奇高喊一声,扬鞭而去。
刘伴溪怒骂。“你个鳖孙!偷跑!”
几个人欢快拍打坐下马匹,马蹄飞扬,一阵“哒哒”响声此起彼伏,互相追逐。
叶群跟在后面,打马追赶也不是,缓缓踱步也不是。
几个人赶到了胡家铺子门口,见到了盛大的欢迎仪式。
一张横幅挂在胡家铺子城门之上,红底黑字写着“欢迎国士淤握奇”七个大字。
脸皮颇厚的淤握奇低声骂道。“哪个家伙搞得这东西。。。”
“大哥!是大哥回来了!”
“握奇大哥!”
“握奇大哥!”
淤握奇差点跌下马来,他现在十分想找个地缝钻进去。
并不是因为那群少年的呼喊,而是因为他们的服饰。
你们好歹也是胡家的人吧?每个人胸口都绣了一个大大的“奇”字是在搞什么?
淤握奇不知道,这其实是在胡胜刚的默许之下成立的一支少年护城军。
经过与血圣教一战,淤握奇被封国士,那些曾和淤握奇并肩作战的少年也与有荣焉。在他们的鼓动下,胡胜刚也默许他们以淤握奇为榜样努力着。
胡家少年刻苦修炼,其中最为优秀的一千人组成了这支“握奇军”,他们发誓,在日后的北冥,一定会让胡家握奇军声名鹊起,无人不知。
商议好名称之后,这帮十几二十岁的小伙子们又聚在一起商量握奇军的军服制式。正好因为这次劫难,叶家送来很多丝绸,其他家族也送来了不少钢铁等材料。
于是他们在统一样式的胸甲上,镶上了金丝绣成的“奇”字。
其实一开始有人呼吁绣一个“淤”字,但是笔画有点多,就被否决了。
淤握奇哀求着唐笑。“笑笑,你陪我绕道走吧!让张师姐他们去接胡师姐好不好?我们就不进城了。”
唐笑笑得像是一朵芙蓉花,自己的男朋友威名赫赫,她自然也是开心的。“你躲不了啊,你那些小弟都看到你了。”
看到淤握奇经过城门,那一千少年纷纷挺起胸膛,那烫金的“奇”字更加显眼。
身材最为壮硕的胡二壮很荣幸担任了扛旗的责任,“握奇”二字迎风飞舞。
那一千人整齐划一,光从气势上来看,已经不弱于任何一支军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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